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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的通知

发布人:计划财务部 审核人:徐纯林     
更新时间: 2019-06-14|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质量,方便广大教工查阅已报销的原始单据。计划财务部将从2019年6月20日起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对报销的原始单据进行扫描形成电子档案。

  为确保单据扫描效果,将对票据粘贴方式调整为平铺粘贴,具体要求如下:

  1.票据按类粘贴(差旅费、办公用品、市内交通等)。黑色签字笔在右上角规范填写票据合计金额及本页票据张数;

  2.小于A4纸大小的票据或明细需粘贴,等于或者大于A4纸大小的票据(如A4纸打印的电子发票)及非票据原始凭证(如合同、审批表、通知等)无需粘贴,拆开附在报销材料中;

  3.A4纸平铺、单面粘贴(环保纸背面粗笔画X),从上到下、从左至右,票据之间不可相互覆盖遮挡,不可超出样张的装订线;

  4.胶水粘贴,固定票据四角,请勿使用固体胶、双面胶、订书钉。报销单请保持平整,不得折叠。

  计划财务部针对改版票据粘贴方式已录制了操作视频并发布于计划财务部网站,请各位老师参照视频进行粘贴。

 

  

  

 

  

  计划财务部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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