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部关于2019年1、2月工资计税和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说明
发布人:计划财务部 审核人:余海滨
更新时间: 2019-01-04|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改革精神,为了让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教职工能够充分享受改革减税红利,2018年12月末,计划财务部开展了全校范围内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工作。
目前学校使用的薪酬系统软件开发商正在调试适应新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程序,暂无法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目前的薪酬系统,故2019年1月学校发放工资(1月4日发放)、酬金时无法办理专项附加抵扣个税。待程序调试升级完成后,计划财务部将符合要求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薪酬系统,在发放2019年2月工资、酬金时进行抵税,不会影响教职工全年实际纳税额。
感谢广大教职工对计财部工作的理解支持。
计划财务部
2019年1月4日